2006年1月2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十万话费换“银” 套取现金受罚
木每子

  与电信部门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并安装了电话后,恶意拨打168信息台充值网络游戏“银子”并在网上出售套现,5天骗取电话费10万余元。天台县街头镇青年夏某和少年陈某、陈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,近日分别被天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、3年、2年6个月,并处罚金15000元、10000元、8000元。
  2005年3月中旬,夏某与陈某、陈某某得知拨打168信息台可以充值边锋网络游戏“银子”在网上出售后,为取得现金用于日常开销,在明知拨打该信息台一次即需支付15元信息费,而换取的“银子”在网上只能售得2元左右的情况下,结伙以办养兔场为名与省电信天台分公司签订了《固定电话服务协议》,在天台县街头镇叶宅村外一间小屋内安装了3门固定电话。尔后,利用该3门电话轮流拨打信息台以换取边锋网络游戏银子,并将换得的银子在网上贱卖,所得赃款用于挥霍。从2005年3月10日安装电话开始至3月14日3门电话被电信部门停机止,前后5天共花话费103505元。